第五權的示範@香港網民法眼緝捕《1+1幸福》(2017)宣傳片嘅「插畫」有嫌疑......

光影言志辨 於 26/02/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大台TVB最近剛播完嘅《1+1的幸福》,每集都有不同情侶、夫妻、甚或平大小對住鏡頭真情(哭泣)對話。一於大曬結婚生仔女好幸福,本來諗住大團圓結局之際......殺出程咬金來!
點知,有網民發揮「第五權」小宇宙天眼監測到大台「第四權傳播媒體」嘅《1+1的幸福》節目嘅宣傳片畫作佈置,居然係擺放了日本同人誌畫家Ki的畫(上圖)。
http://www.pixiv.net/member.php?id=7123942日本同人誌漫畫插畫家Ki嘅"嘜頭"及其作品連結
這幅名為<サンタさん>又名<プレゼント2>出自Ki的手筆!
網民最厲害係在千里追查之下,即時以社交工具twitter私訊該畫家,問及大台TVB有否得到當事人同意取用畫作的「出街權」!
好可惜係一問之下,原繪畫者Ki其並不知情,更反問:「係點樣嘅節目宣傳廣告呢?」即係大台TVB有可能未經原創者同意的。(至於,是否控訴侵權或什麼,已是後話了!)
從呢一件事情得到咗以下啟示:
第一,大台TVB下次或者要記得「打格仔」,一來可以令畫面更有「宅男三級Feel」,二來避開網民用「第五權」嘅天眼追蹤!
第二,大台TVB真係要請翻《愛。回家之八時入席》的首席電視台節目顧問古曉臣(黎耀祥飾演)返嚟監督節目出街嘅素質!
第三,大台TVB因為對手無競爭力而放慢手腳,近年製作以控制成本為主,於是在「限米煮限飯」的局限之下,節目及宣傳就出現參差不齊的麻煩。
第四,寄望新對手「奇妙電視」加入,會令ViuTV及大台TVB發奮自強。有競爭有進步,有進步自然係觀眾及演員得益啦!
註:
第五權,一般可指網際網路自由,是由西班牙記者兼作家伊格納西奧。拉莫內特(1943.05.05)所創的詞語,作為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及第四權大眾傳播媒介的延續。第五權的第二個意思指由網際網路或網民所組成、對社會甚至政府的網絡監察,其代表了不被「較狹窄、單向領域(one-way scope)的第四權傳播媒體」所包含的一種新社會大眾媒體。
西班牙記者兼作家伊格納西奧。拉莫內特(Ignacio Ramonet)現為非政府組織「全球媒體觀察」(Media Watch Global)的創始人之一。
參考資料:
HK01、網圖、Pixiv.net/ki、高登相關Ki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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