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總是重覆:馬蹄露票站拍照上載斷正

今(19)日是全城期待的全港免費交通放題日,暨立法會選舉,著名撐警人士馬蹄露當然響應,可是似乎她的守法意識依然堪虞,重演了親建制人類總是犯的錯誤…

馬蹄露今晚8時於自家facebook專頁發文,指自己已經投票,並呼籲市民記得今天投票,並上載一張於選舉票站內拍攝的選舉須知相片。然而根據​根據《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任何人在票站內未經授權拍照、錄影或錄音,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馬蹄露興奮上載約半小時後,似乎知道事態不妙,悄悄下架,亦不作回應,而事件亦被不同媒體逐漸報道。

過往不少撐警親中藝人都曾犯相同錯誤,包括2019年區議會選舉,惠州政協陳小春就拍下自己的選票,並附有文字:「#做一個堂堂正正的香港人」、及黑暴文宣常用的「#香港加油」,及後不久他就刪除文章,被熱心愛国市民追擊舉報超過一年多,至今仍逍遙法外。

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Beyond樂隊成員黃貫中同樣曾於票站拍照上載微博,並一度被拘捕,惟兩個月後,律政司決定放生,僅是口頭警告了事。

為此,筆者強烈建議今後應該進一步完善制度,讓愛国藝人可以免除票站拍照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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