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還是很小的時候,在城市的角落裏冒出一家KTV,因為生意出奇的火熱,KTV便迅速覆蓋了整座城市。當時還不明白為什麼人們都要選擇跑到這裏來唱歌,想唱歌,在哪裏不都可以嗎?
不明白歸不明白,但還是慢慢地被朋友拉進來。一間封閉的小屋子,一個屏幕,幾束彩燈,幾隻話筒,就構成了歌唱愛好者的舞台。
不夠華麗,卻充滿情緒。
我在這裏見過很多,有人唱情歌唱到淚流滿面,有男人耍流氓被女生扇耳光,有大叔邊唱邊喝酒,喝多了光着膀子在洗手間狂吐。
開心的,難過的,猥瑣的,好像一切情緒都可以跟着聲調無限生長。
而我因為唱歌經常不在調,結果被禁止拿話筒。
為什麼?幹什麼?憑什麼?唱歌難聽還要交税嗎?我不服,常常滿地打滾求發聲,結果依舊拿不到話筒。
慢慢地我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裝可憐。尤其是在妹子面前,實用度達到百分之二百。
“其實從前我也有一個音樂夢想,後來喉嚨做手術,就變成了這個樣子,只好在夢想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以前我唱歌也挺好聽的啊,只是有次和前女友去山裏旅行,她不小心走丟了,我就大喊着找了三天三夜,最後人是找到了,結果嗓子……唉。”
臨場發揮,像是講述一個久遠的故事。
朋友們一個個趕着遞過話筒,有的妹子眼角還會泛起淚光。
就這樣,我再次掌控了話筒。
然而這種方法並不是每次都行得通。比如阿峰在場的時候。
阿峰是我玩跑酷認識的一個朋友,年紀比我大一歲,天生一副好嗓子。當時很多朋友和他説,你去學音樂吧,以後一定能大有名氣。
每次阿峰都擺擺手説,不學,像我這種痞子,不適合和音樂打交道。
痞子,就是阿峰給自己貼上的標籤。
青春裏容易慌張,沿着記憶走去,面前一路韶光,過往一步一個腳印,卻已看不清來時的方向。
2.
阿峰是有夠痞。
阿峰高二的時候退學,準確地説是被學校開除。
當時阿峰臨班有個學生,是年級主任的兒子,經常和社會上的幾個小混混在一起,尤其是在放學的時候,幾個人勾肩搭背地站在校門口攔過往的小女生。
有次攔住的是阿峰班上的一個女生,大概是叫馮琳,我記不太清了。
女生左躲右躲也過不去,恰好阿峰在一旁,一句廢話也沒有,直接一拳打在其中一個混混的臉上,混混罵了句街,捂着臉反撲上來,然後幾個人扭打在一起。
女生在一旁大叫,喊來了學校保安,廢了好大力氣才把幾個人拉開。
阿峰站在女生旁邊,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吐了口帶血的吐沫,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幾個人。
幾個小混混罵着街就走了,只剩下年級主任的兒子躺在地上不起來,後來被人們送到醫院,醫生説是折了一條肋骨。
當時在學校打架是大忌,更何況是打傷人。學校對阿峰的處罰就是開除。
被開除後阿峰沒有選擇繼續上學。阿峰的父親嗜酒如命,喝多了就打他們母子,兩人經常是遍體鱗傷。後來他母親離家出走,家裏就只剩下他和父親兩人。
家裏沒有什麼收入,上學的學費大部分都是阿峰向親戚們借來的。
每借一筆錢,阿峰就會在一個小本子裏記上,比如,大姨,一千三百元。姑姑,七百元。二叔,五百五十元。而這些他從來沒有給他父親看過。
他告訴我這些的時候,是他離開學校後的第一個星期。當時我倆坐在訓練場地外的草坪上,阿峰嘴裏叼着一根菸,不停地吐出煙霧。
我問他,你想好了嗎?真的不上學,那你去做什麼?
阿峰説,做什麼都好,總之先把債還上,然後就離開這,走到哪裏算哪裏,死到哪裏算哪裏。
死到哪裏算哪裏,我聽了很害怕,不敢相信這是從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少年嘴裏説出的。
後來阿峰找到一家琴行做學徒工,白天在店裏賣琴,晚上就一個人抱着吉他彈彈唱唱。
琴店老闆發現了阿峰的歌唱天賦,就讓他白天也在店裏唱歌,不知不覺引來了很多路過的人,顧客也慢慢地多了起來。
我上大學的第一年,第一次接到阿峰打來的電話。
他問我,還在玩跑酷嗎?
我説,偶爾會玩,但不像以前那樣玩命地訓練了。
他説,挺好的,多注意安全。
我問他,你哪裏來的錢買手機。
他説,有個酒吧老闆想讓我去他店裏駐唱,開三倍的工資,但我拒絕了。當初琴店老闆收留我,我就不能沒良心,後來老闆知道了就送了我部手機。
我説,你是一個有良心的痞子。
阿峰在電話那頭哈哈地笑,然後説,有良心的痞子想蹭你頓飯,可不可以?
半個月後我再次見到阿峰,約在離學校不遠的一個大排檔。
阿峰抽着煙,透過煙霧我看到他,像是籠罩在夢境裏的少年。
我問他,你後悔嗎?當初打折人家的肋骨。
阿峰説,本身我就不想上學了。
我説,所以呢,你打架,和那女生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阿峰沉默了下,又點燃一根菸説,後來那女生找到過我,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找到的,那時候她讀高三,每天早上都來給我送早飯。
我不吭聲。
阿峰説,後來她説要做我女朋友。
我説,她挺好的。
阿峰哈哈一笑,在地上吐了口吐沫説,我不需要她,琴店旁的衚衕裏有洗頭房,姑娘技術不錯,80一次。
我依舊不知道説什麼。
阿峰又説,我就是這樣告訴她的,她哭着跑掉了,再也沒來麻煩過我。
我問他,那她現在呢?
阿峰説,不知道,大概跑到哪座城市讀大學去了吧。
阿峰説完又沉默了,飯吃到大半夜,那時候我還是滴酒不沾,阿峰一個人不停地喝下去,咕嘟咕嘟的,很痛快。
我好奇,也拿起一杯,咕嘟咕嘟一口喝下去,結果苦得我眼淚都流出來了。
原來酒是這麼苦,難怪阿峰眼睛紅紅的。
3.
最後一次見到阿峰是在去年秋天,他告訴我他已經把欠親戚們的錢還清了。
我説,挺好的,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阿峰説,還記得我和你説過嗎,等到我把錢還清後,就離開這裏,走到哪裏算哪裏,死到哪裏算哪裏。
所以阿峰離開了。一把吉他,一部手機就是他所有的家當,全部都是琴店老闆送的。
離開的時候阿峰告訴我,夏茵丹,以後不要給我打電話。
我問,為什麼?
他説,因為我不需要你。
我又問,還會有人不需要朋友嗎?
阿峰沒説話。
等到他離開後發給我一條短信,上面説,你和我不一樣,我感覺你以後會非常有前途,你的人生一定會很精彩,相信我,我的直覺非常準,所以你要加油。
等我把電話撥回去的時候,電話裏傳來,對方已關機……
我掛掉電話回了一條短信説,到底是你不需要我,還是你覺得我不需要你。
他沒有回,我又發了一條,你他媽一定要好好的啊。
4.
這些年我目睹了很多故事,喝了很多酒,也陪着別人喝了很多酒。
我發現,如果一個人心裏很難受,喝酒的時候就不會感到苦,因為無論酒水有多苦,都不會有心裏的難受苦。
原來那天阿峰眼睛紅紅的,並不是酒水的作用。
每個夜裏都開過一萬種花,有一朵盛開在你臉頰,過往的事輪番上場,要如此用力才會平寂。
一個人躺在床上,背後有萬水千山,思念從雲端墜落,寂靜是我快遞來的深情,用清早最好的陽光做信箋,不想被你發現,而你感受得到就很好。
5.
後來阿峰真的再也沒有聯繫我,在他的眼裏,我的生活很美好,不需要他的存在,就可以生活得很美好。
所以他也不需要我。
我腦海中突然出現了這樣一幅畫面,一個倔強的少年站在夕陽下,對面的女生説,讓我做你女朋友好嗎?
少年説,不好。
女生問,為什麼?
少年説,我不需要你,琴店旁邊的衚衕裏有洗頭房,姑娘技術不錯,80一次。
女生哭着離開了,淚水一顆一顆地滑落臉頰。
我知道你也喜歡我,可我並不需要你。
因為你未來的路可以很美好,是真的不需要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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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有意思吧(u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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