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徙、旅行類
56、“護照”。很多人想出國見見世面,或者去留學。去之前得辦“護照”簽證。這是代表國家允許你可以走出國門了。
57、“邊境證”。出國就會越過邊境。越過邊境就需要辦理“邊境證”。表示你可以越過邊境了。
58、“港澳通行證”。去一下香港、澳門等已經迴歸祖國懷抱的地區吧,手續卻一點都不比去國外簡單。去之前你要辦理“港澳通行證”,並且還要“簽證”。
59、“赴台同意書”、“在職證明”。去台灣比去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要複雜、麻煩,要辦理“護照”的同時,還要出示身份證、學歷證、駕駛證、户口本、港澳通行證等諸多證件,同時還需要單位開具的“赴台同意書”和“在職單位證明”。
60、“居住證”和“暫住證”。有時候出國可能比走出自己的城市要容易一些。現在去國內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就要辦“居住證”,以前管叫“暫住證”。這代表着在國家不允許遷徙自由之後,你到另外一個城市只能“暫住”,不能“長住”。
61、“特區邊防證”。改革開放就有了經濟特區;特區經濟好,很多人希望過去工作。去之前你要辦理“特區邊防證”,不然不給你進去。
62、 “外出務工證”。出外務工不是你揹着行李搭上火車,找到企業起早摸黑上班就夠了。至少兜裏得揣着“外出務工證”,不然會被遣返。
這個證我想大家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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