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 《雨季》八

銀幕後 於 29/10/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大夥經過了小巷,走到斜路,看見上方的警車還未撤走,雨停了令警察們動作回復該有的俐落。電話鈴聲響過,張樂鈞收到謝子駿傳來訊息,希望會合,他詢問了章Sir和陳志雄會否與他一起去找謝子駿,兩人都異口同聲拒絕了。
張樂鈞的臉上難掩驚訝,奇怪沒人有與他同行的意思。他先和章Sir握了握手,然後與陳志雄比了一個電話的手勢,接著與眾人點了點頭便沿斜路離開。
「你住哪裡的?」歐陽兆曦也許是想在寒冷的環境中來些微細動作暖和一下筋骼,於是抽了根煙。
章國鵬接過歐陽兆曦的禮,拿了根煙,「西環。」接著也問了歐陽兆曦,「太平山街。」
「那待會我們可以一起走一段路,讓我繼續將費格遜的事情給你知道,這位老人家是很有意思的。」
「求之不得。」章國鵬回話說。
寶琳走到歐陽兆曦跟前,兩人談起話,聲音小得旁人聽不到一個發音,只見歐陽兆曦沒有半秒是把寶琳對著看,反而把目光投往地上。
「所以你明天就走了,而且會離開一段時間。」陳志雄雙手插在褲袋說。
「沒錯。」
章國鵬對陳志雄說話,邊抽著煙,「今晚見到你是一件讓我高興的事。」
「我也是,實在想不到。」
「能借你的電話給我嗎?」陳志雄問。接著在章Sir手機裏的訊息草稿欄打上自己的住址,「可以的話,就給我寄明信片。」
拿回電話後,看了看手機螢幕,「當然可以。」章國鵬然後把電話放回褲袋,把煙抽上最後一口,扔在地上,用腳踏熄。「看到你生活過得好,我很高興,若有天你做到了最想做的事時,就如你週記所寫,我會替你感到自豪。」
聽罷,陳志雄想起曾經在某星期的週記中以「如何成為一名作家」為題,寫了十四頁紙,那次也是他寫自己理想寫得最實際的一次。也想起了家中放在鞋盒裏的四十多個故事大綱草稿,曾為這些故事幻想過的情節和畫面都紛紛閃過。
「想要證明自己與眾不同,就得做些事去證明。」章國鵬的說話把陳志雄的眼神扯回來了,「想,只會讓你覺得自己是個天才,做,才會讓別人知道你的價值。」
「你懂我意思的。」章國鵬說。
「我了解。」陳志雄聽下話後說,「也祝你順風。」
天空綻露灰藍,原本黑色一片的夜空變得有層次,雲與天空的對立清晰而見,也傳來鳥兒的叫聲,清晨的涼意沒有被樓宇所形成的屏風趕走,這氣息包圍著城市。
「我們走這邊。」歐陽兆曦說,章國鵬點頭後,對陳志雄說再見,陳志雄也點頭回應。
「再見,年輕人。」歐陽兆曦邊走邊回頭說,陳志雄照舊用點頭代替回話。還站在原地的陳志雄看了看坡路的兩個方向,他拿出了電話,有六個未接來電,是家裏來的電話,為了不想受到囉嗦的接待,他沒有回電話。
看到警車開始駛走,現場也解封了,章國鵬和歐陽兆曦的身影就在轉角位消失,陳志雄的目光在這個時候放到天空。
寶琳獨個兒走在斜路的下方,也將要離開陳志雄的視線範圍,雖然想上前認識,但陳志雄沒有用趕急步伐去換取交談機會,只是走向與寶琳的同一個方向,在對方身後慢慢行走,刻意的跟不上她。
街道的冷清讓陳志雄記起幾個小時前的感覺,寂寞的城市、沒靈魂的人、孤單的溫度,雖然遇上中學老師和幾個人使得這個晚上不完全沒有內容,但這刻那份難受的孤寂又把陳志雄困擾起來,看上高樓大廈,他幻想著無人的辦公室的環境,也想著坐在窗前的那個人會否曾經與自己擦身而過,他忽然想起了初戀女友,想知道她現在起床了沒,有沒有走過現在自己在行的這條路。
天空越見光亮,陽光內斂的透露在東邊,大廈的高度把天空的變幻遮蓋,但從地下向上望,在建築物構成的狹縫中還是能得知自然的顏色是如此美麗。
走到蘭桂坊的入口,前方不遠處有一個女生醉得儀態盡失,由另一位女友人撐扶在路牌旁嘔吐,吐得把長頭髮都黏上嘔吐物,而她身旁的朋友則在注意自己的鞋子,很顯然鞋子是為昨晚精心準備,但現在卻迫要不得已照顧身邊這位嘔吐得沒有譜的朋友,實在難做,兩位女生各有各忙,雖如此狼狽,但還是有男生上前搭訕。
陳志雄經過地鐵站,看見列車已開始服務,他繼續前行,走往巴士站的方向。
水滴點在臉上,水點越見密集,天空突然下起雨,陳志雄趕緊跑過馬路,走到環球大廈避雨。雨水嘩啦嘩啦落著,書報攤的老伯把一塊大透明膠布鋪到報紙雜誌上,為雨水的侵襲作出應對。陳志雄的鞋和褲腳都濕了,手拍打著同樣被淋濕的手袖。雨的到來使陳志雄打消坐巴士回家的念頭,他沿著環球大廈的地鐵站入口進入地底。
地鐵車廂很冷清,睏的感覺在車廂內顯得格外有重量,陳志雄坐在車廂中的坐位中一直找不出最舒服的坐法,他放棄了睡覺,抬頭看著那只顯示到兩行文字的小屏幕。「下一站,西灣河……」車廂廣播響起。這趟地鐵感覺漫長,當他聽到下一站終於是自己要下車的站時,倦意霎時消失不見。
走過長電梯,上到地面,雨水的打擾還未休止,令陳志雄距離回家的時間再延長了。看了看周圍,陳志雄看見寶琳正在右邊,大概隔著四個人的身位,她凝視著天空,一臉不耐煩。
陳志雄用力按捺著心跳的誇張速度,忽然間不知道如何處理眼前的機會。用了大約十六秒鎮定下來後,他想起地鐵站內的便利店應該有雨傘賣,他連忙沿樓梯下行,走到便利店,貨𣕧上只賣剩一把摺疊傘,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陳志雄買了傘,接著便大步走回地面,看到寶琳還在原地,當下鬆了口氣。
這時候,就在寶琳身後不遠,陳志雄想實現買傘的目的,卻又再緊張起來,身體像是被冷卻了一樣,只有腦子的凌亂思緒使得腦細胞繼續活動,其餘肢體彷彿已經不受控制。
他突然記起早陣子在電影頻道看到的一套電影,裏面有一句對白,由戲中男主角對兒子說的,「只要你肯用二十秒去做一件丟臉的事,從此你的人生可能便會有重要的改變。」電影名字讓他已經記不清楚,但這句對白卻一直記住,而在這個時候就在腦海浮現,他不斷想著這句對白,走到寶琳的身旁。
「可以送你回去嗎?」
「怎麼會是你?」
「我是住這裡的。」
「我想不太順路吧。」
「不,我們回家是走同一條路的。」
「怎麼你能確定我們是走同一條路?」
「我見過你好幾次了。而很明顯你沒有注意到我。」
「……是嗎?我們已碰上過好幾次了?」
「對,或許我們邊走邊說吧。」
兩人離開地鐵站,陳志雄撐著傘,男左女右的企位繼續著他們的談話。
「剛在酒吧怎麼不見你有帶傘?」
「哦,這是剛買的,為了能快點回家。」
「我也有想過到便利店買一把傘,但它的傘總有一個大標誌印在傘上,我想我買回家後也不會再用,所以便嘗試等待雨停。」
「哦,說來也是,我對它的標誌也沒有什麼好感。」
兩人的話題從雨傘,到樓下的公園,屋苑的餐廳,再說到原來大家都喜歡到電影資料館消磨時間。摺疊傘帶來的狹窄處境,令兩人的對話更加集中。就這樣,在雨中,陳志雄找到了所愛;寶琳的人生也從此多了一個角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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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航樂行  原創小說  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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