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曾志偉早年委託台灣知名電影製片人裴祥泉處理其在台灣的演藝酬勞,二人曾合作發行8部電影,裴祥泉取得收益後,曾向曾志偉簽立借據、本票借用分潤款項繼續發行新片,雙方2003年間結算約為港幣1,425萬元,但裴祥泉逝世時仍未償還款項,曾志偉就事件跨海在台灣法院提告,一審判曾志偉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8日)二審改判曾志偉勝訴,裴祥泉的3名遺產繼承人,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向曾志偉還款港幣1,425萬元。本件仍可上訴。
裴祥泉於2015年病逝,終年73歲。裴祥泉以遺囑方式將2億元台幣(約港幣5,100萬元)遺產分配給楊智明30%、愛徒邱瓈寬30%及漢星公司員工20%。然而,裴祥泉的3名弟妹未獲遺產,質疑遺囑效力,控告邱瓈寬涉嫌侵占裴祥泉的遺產。臺北地院認為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見證,代筆人也不適格,判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臺北地院一審判曾志偉敗訴,他不服上訴,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算書筆跡,確認是裴祥泉親書,高院認定雙方確實有委任關係,約明由裴代曾收款、負責處理後續事務,曾志偉依法有權請求交付未還款項。本件仍可上訴。
資料&圖片來源:綜合媒體報導、網絡圖片、YouTube@TVB (official)
裴祥泉於2015年病逝,終年73歲。裴祥泉以遺囑方式將2億元台幣(約港幣5,100萬元)遺產分配給楊智明30%、愛徒邱瓈寬30%及漢星公司員工20%。然而,裴祥泉的3名弟妹未獲遺產,質疑遺囑效力,控告邱瓈寬涉嫌侵占裴祥泉的遺產。臺北地院認為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見證,代筆人也不適格,判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臺北地院一審判曾志偉敗訴,他不服上訴,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算書筆跡,確認是裴祥泉親書,高院認定雙方確實有委任關係,約明由裴代曾收款、負責處理後續事務,曾志偉依法有權請求交付未還款項。本件仍可上訴。
資料&圖片來源:綜合媒體報導、網絡圖片、YouTube@TVB (official)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