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從事保險業多年的60歲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8年內11度逃稅,涉稅款料逾百萬元,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逃稅罪成,被判即時入獄9個月,稍後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11項傳票控罪指稱,被告於2009至2017年期間,5度於課稅年度報稅表虛稱與父親寇賡發同住、3度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稱,其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3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每年份別獲9.6萬港元薪金。
案件編號::ESS 18088-18098/2020
資料&圖片來源:微博@寇鴻萍Isabella
11項傳票控罪指稱,被告於2009至2017年期間,5度於課稅年度報稅表虛稱與父親寇賡發同住、3度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稱,其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3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每年份別獲9.6萬港元薪金。
案件編號::ESS 18088-1809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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