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位名叫「提子」的內地女網紅因拍攝烹吃「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 的影片而引發爭議,警方介入調查後,證實片中被烹煮鯊魚為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俗稱「大白鯊」)。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相關部門案件移交,於1月28日通報,對當事人金某某(即「提子」)罰款12.5萬元人民幣(約港幣14萬元)。
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2023年1月,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處一起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案,對當事人金某某處罰款12.5萬元。
據悉,提子於2022年4月13日透過淘寶網,以7700元人民幣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及6月2日先後對該鯊魚進行擺拍和烹食,7月12日將烹食鯊魚的影片發布到網絡平台快手和抖音後,迅即登上熱搜。本案鯊魚銷售者和捕撈者沈某某、顏某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有指,金某某對鯊魚為大白鯊的事實不知情,因此毋須承擔刑事責任,僅被罰款。不過,不少大陸網民對不滿此案對提子的處罰太輕,表示「才這麽點?人家網紅一場直播就賺回來了」、「不判刑嗎?」、「希望重罰」、「這個網紅金某不抓?刑法第341條怎麽規定的?」等,認為判刑才能有效重整內地吃播風氣。
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2023年1月,四川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處一起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案,對當事人金某某處罰款12.5萬元。
據悉,提子於2022年4月13日透過淘寶網,以7700元人民幣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及6月2日先後對該鯊魚進行擺拍和烹食,7月12日將烹食鯊魚的影片發布到網絡平台快手和抖音後,迅即登上熱搜。本案鯊魚銷售者和捕撈者沈某某、顏某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有指,金某某對鯊魚為大白鯊的事實不知情,因此毋須承擔刑事責任,僅被罰款。不過,不少大陸網民對不滿此案對提子的處罰太輕,表示「才這麽點?人家網紅一場直播就賺回來了」、「不判刑嗎?」、「希望重罰」、「這個網紅金某不抓?刑法第341條怎麽規定的?」等,認為判刑才能有效重整內地吃播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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