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2】東方日報專訪 - 林峯:受之有愧

林峯 於 12/10/2011 發表 收藏文章
林峯入行以來可謂於輿論壓力下成長,無論歌影視作品也受盡評論,他笑言只怪自己惹火,亦早已習慣;談到連續兩年奪得亞太區最受歡迎男歌手後被轟,阿峯也認同獎項來得太早,絕對受之有愧!

林峯自言即使受壓迫亦不愛服輸。真的不明白,每次有劇集、電影,甚至唱片推出,所有輿論都會在我身上,不過我並未有半點不快,還要感謝一直磨練我的人,令我懂得如何應付,亦要感謝一班相信我能力的人,令工作源源不絕。雖然壓力亦伴隨着幸運而來,幸好我已習慣在壓力下成長。演員不會永遠處於高位,總會有低潮期,但對我來說,低潮期每年也會出現,慶幸身邊有群知心友伴隨,他們甚至比我更了解自己。

我近年的事業尚算發展得不俗,尤其音樂方面,連續3年舉行個人演唱會,近兩年還冧莊奪得「亞太區最受歡迎香港男歌星」,老實說,這個獎的而且確來得有點早,感覺有點受之有愧,但後來從同事口中知道(奪獎)真是投票的結果,而且轉個角度來看,有時可能是大勢所趨,我只是機構內的一個員工,很多事情並非我可以控制,就如拍劇,我是演員不是編劇,發現劇本有問題當然有提出,但若然因此作出改動便會影響很大,所以最後我們只能於能力範圍內做一些較為合情理的改動。

自認「惹火」首當其衝
有時會想,我真的很惹事、惹火,電影票房好與我無關,相反卻全因為我,劇集收視差又是我的問題,似乎整套劇只由我一人來完成,不拿獎又會說我冇能力,相反又認為拿得早,那應該幾時拿呢?還是這輩子也不拿,只是出席算了?凡有份牽涉在內的事,若然任何閃失,我永遠也是首當其衝,即使單純與朋友閒逛超市,因為主角是我,最後也會變成一件事,我是否那麼有新聞價值呢?感謝又無奈!

口述:林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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