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知唔知點樣愛一個人先啱?

每一個男生都必定會發生過一件現在回想起來極為幼稚的事,當你年紀還小時,面對著自己心儀對象時,總會不斷地作弄她。
  
目的只為一個﹕想嗰個女仔留意到佢。
  
然而作弄方法,萬變不離其中,不是什麼扯馬尾,就是在她面前說著些討人罵的話。而以上方法若然只是想吸引該女生的注意力,其實還蠻成功的。
  
不過換來的是一次次的白眼和令人生厭的印象。
  
那時候男孩才發生,原來光是讓她留意是不足夠,還要不讓她討厭才算成功。因此便有意無意地做些讓人窩心的小事情,例如是早上硬塞一包維他奶,主動替她頂罪等。
  
雖說兩小無猜,但女孩也不是蠢得過份,都會明白小男孩的心意。漸漸地,一段甜蜜美好的曖昧時光便會萌生。
  
我會說,這就是所謂的成長對吧?但到了長大成人之後,一切又突然相反,讓人摸不著頭腦。如此一看,愛情果真的除了令人成長之後,也能給人們返老還童的體驗。
  
愛情最可怕的地方是害人入迷,著迷還不算嚴重,著魔導致執迷不悟倒是恐怖得多。這種人,總是相信自己的一套才是真理,並向對方加以灌輸。
  
結論就是另一半有天到了臨界點,再也忍受不住你,衝口而出地爆了一句﹕「既然係咁,分手囉﹗」
  
一般的衝口而出,取而代之的會是一陣後悔,但是次她並沒有一絲餘地,默然地離開你的視線範圍。而坐在餐廳的他,一時未有心理準備,呆望著她遠去。隨後,突然發了瘋的想﹕「點解啱啱唔同你一五一十咁講清楚呢?」
  
成魔之路,現在才開始。
  
過了一整晚後,他猛然自覺自己人生中缺少了你,他想重新找回對方。可惜的是,另一半早已厭倦了這種生活,她想重過新生,因此用盡了千方百計地讓兩者之間斷絕來往。
  
一場攻與防大戰,正式開始。
  
電話,IG,FB……基本上你所想到的平台,都必定看見他的蹤影,而留下的留言大多都是什麼「我知錯啦。」「俾多次機會我。」「我唔可以冇咗你。」
  
這方法對於死了心的她並沒有什麼用處,因而行動升級,在她經常出沒的地方等待著她。口中念念有詞﹕「我地一定要面對面咁講清楚﹗」而當時人早已帶著半分害怕以及極庋憎恨的心情,刻意地繞了一整個圈回家。
  
因為一旦被捕捉的話,後果可是不堪設想。
  
我有位友人,男朋友壓根兒是那種男權主義極大的大男人,說是男朋友,我有時倒是認為是友人的主子更合適。大打出手,破口大罵的事件都被我看在眼內,我也多番勸喻友人盡早離場。
  
但係犯賤呢樣野,真係控制住你生活中既一切。
  
三番四次地聽她呻,隨後隔天又看見他們二人在街頭手牽手,有時還真的帶著半點氣餒,心想﹕「呢個女人應該都係冇得救架啦。」
  
但突然有天,她決意要分手。聽罷此話,一眾好友立馬集思廣益,為她寫好講稿,打上強心針等。
  
結果,他們在深夜的街頭大吵了數小時,然而,後天約她見面時回了一句﹕「佢話唔俾我同你地食飯喎。」
  
愛情真的很可怕,對不?
  
當然,若你真夠決絕的話,我總不信你沒有方法逃出他的五指山,但不得不承認,你打從心底也會在想﹕「其實有個人一直響你身邊煩住你,都唔錯呀。」
  
這我想,也算是愛情的一種吧,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更重要的是,有一班願意三天不到便能再三大吐苦水的朋友。難怪硬是有人說,友情的力量比愛情大。
  
愛一個人而為她所做的窩心事不一定是實際上做了什麼,反倒是設身處地,為了她而不做什麼,這種無聲的舉動,來得窩心百倍。
  
因為有一種愛,叫著無聲的愛,不一定要給予名份,只願能在對方身邊,默默地保護著她,一切已經足夠。有時愛,不一時要經歷什麼驚天地泣鬼神,情深深雨濛濛的情節。
  
所以,唔好再煩住人啦,勉強永遠都係冇幸福。
  
「請你別煩著我,別留言連鎖。如只想顯出很愛我,但方式有是更多,或你總不察覺曾做錯……或你只喜歡霸著我?」糖兄妹 - 別煩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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