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媽過來人 不准曾寶儀裸婚

娛樂新聞眼 於 12/05/2011 發表 收藏文章
轉載自: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5/11 16:22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1日電)公視晚間9點檔「爸媽囧很大」談「裸婚」,「裸婚」受害者寶媽與陳珮騏大呼「裸婚絕對不幸福」。寶媽更直言不准曾寶儀裸婚,期盼未來女婿一定要門當戶對,有經濟基礎。 

「裸婚」是香港人用來形容結婚對象沒有經濟基礎又沒房子。寶媽說,18歲時為愛勇往直前,與當時仍在就學的曾志偉結婚成為香港媳婦。因為當時寶媽與曾志偉都沒有經濟基礎,而且一結婚就懷孕,生活一切要靠公婆支應,完全沒有生活自主能力。

寶媽說:「那時想買東西、想吃東西沒錢,又不敢開口跟婆婆拿錢,更不敢向台灣的娘家求援」。所以,在香港過了3年苦日子,她決心離婚回台。成了「裸婚」受害者。

主持人李四端追問:「那女兒曾寶儀裸婚你能接受嗎?」寶媽直言:「若是雙方沒有經濟能力,絕對不幸福,我不會接受;雙方一定要門當戶對、有經濟基礎。」

與前夫相戀13年、結婚9個月就離婚的演員陳珮騏則是大吐苦水說,早年與前夫常在新台幣35元陽春麵與15元泡麵之間掙扎,甚至苦到雙方銀行存款湊起來連10元都沒有,只好殺豬公求飯飽。
陳珮騏說,因與前夫都是來自單親家庭,十分渴望家庭溫暖;婚後,她是月光族,房貸、車貸一肩扛,開設計公司的前夫只要喊沒錢要調度資金,她能給多少錢就給多少,沒想到「小三」還不斷出現,最後與前夫以離婚收場。所以,她非常不贊成「裸婚」。

但「裸婚」受惠者、理財專家楊月娥則說:「裸婚就像裸泳,是一種自在。」李四端說:「夫妻方共同努力,仍有機會達到幸福。」
標籤: 寶媽  曾寶儀  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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