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捉姦,小四竟是女兒!

思思的生活雜記 於 11/08/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台南市一家公司老闆與女業務員搞婚外情,包養女業務員一家五口,­但他再劈腿女業務員十七歲女兒,母女通吃,有一天這名老闆與少女「做愛」呻吟聲太大,­被女業務員撞見,才知女兒竟是「小四」,老闆簽下悔過書和五百萬元本票息事寧人,但女­業務員再要六百萬元遮羞費未果而撕破臉鬧上法院,控告老闆性侵女兒,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判這名老闆三年六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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