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執型人格:
敏感多疑,心胸狹窄,傲慢妒嫉,看問題主觀片面,同時自我估計過高。
對於挫折和失敗,從不反省自己的缺點與過失,而總是歸咎于別人有意與他作對所致。
暴發型人格:
這種人情緒極不穩定,易激惹,好爭吵,常為小事暴跳如雷,不可自控,甚至對人使用暴力攻擊。
攻擊性人格:
特點是情緒高度不穩定,極易產生興奮和衝動,辦事處世魯莽,缺乏自製自控能力,稍有不順便大打出手,不計後果。其判斷分析能力差,對他人和社會表現出敵意。
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格缺陷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具有分裂型人格的人,比如安嘉和,可以非常自然地把任何人格缺陷隱藏得天衣無縫,而展現出令人欣賞的另一種人格特徵。
暴力因數如何被激發?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們應該意識到,受害者雖然作為媒體輿論支持的一方,但是否就真的毫無責任呢?當家庭暴力的第一拳打來時,也許受害者也需要認真地檢討自己。是否是我們自身的一些行為,引發了他體內深藏的暴力因數呢?
目的性依附
有一些婚姻,是帶有目的性依附的特徵的。當婚姻的出發點純粹是獲得某種物質利益、自我提升機會和功利性價值互補的時候,向這樣的婚姻要求角色尊重與情感和諧本身就是一種目標錯位。
價值觀矛盾
對於受害者來說,有一種現象非常普遍。《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的家暴受害者梅湘南,遭受丈夫的猜疑和暴力傷害,卻因為傳統的“尊嚴”和”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不斷忍耐以維繫家庭完整,期盼丈夫的轉變,反遭更深的猜忌和更恐怖的暴力。
為什麼第二次家暴會在同一個受害人身上出現?為什麼要給施暴者第二次機會呢? 因為對於受害者來說,她們無法在眾多價值中做出取捨:有的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有的是為了維持傳統的面子,還有的甚至是為了顧及施暴者的利益。但結 果是相同的——因為忍讓,助長施暴者的暴力。
甚至有的民警在對施暴者進行執法時,卻遇到受害者挺身保護施暴者的情況。
對受害者來說,人格尊嚴與人身保障在天平的一端,而面子、孩子和家庭整體利益在天平的另一端。哪一邊對受害者更重要呢?自身的利益與家庭的利益,身體的損害與面子的損害,這就是在價值觀層面困擾受害者的矛盾。
最後,我們不得不說,家庭暴力的責任從來就不是單方面的。
自我,涉及到對自身的價值評價與行為控制等等。具體的說,比如“我這麼做對不對?”“我是否受到了忽視?”“他對我的評價是不是侮辱?”都可以視為其外在表現。而婚姻,就是夫妻兩個獨立“自我”之間的對立統一。兩個“自我”之間統一得不好,就形成家庭暴力的動機。
比如一個丈夫,在單位受了氣或者經營虧了本,他的“自我”正處在一個情緒低 落、挫折感氾濫的情況下。而當他疲憊不堪的回到家中,妻子因為他“忘了給我買化妝品”而不依不饒。妻子認為:你窩囊,而且我必須讓你認識到我的需求不容忽視。丈夫認為:你自私,而且我必須讓你記住不要對我指手畫腳。
兩個“自我”產生了矛盾,家庭暴力一觸即發。而實際上,夫妻都是家庭暴力的製造者,也必將一起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敏感多疑,心胸狹窄,傲慢妒嫉,看問題主觀片面,同時自我估計過高。
對於挫折和失敗,從不反省自己的缺點與過失,而總是歸咎于別人有意與他作對所致。
暴發型人格:
這種人情緒極不穩定,易激惹,好爭吵,常為小事暴跳如雷,不可自控,甚至對人使用暴力攻擊。
攻擊性人格:
特點是情緒高度不穩定,極易產生興奮和衝動,辦事處世魯莽,缺乏自製自控能力,稍有不順便大打出手,不計後果。其判斷分析能力差,對他人和社會表現出敵意。
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格缺陷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具有分裂型人格的人,比如安嘉和,可以非常自然地把任何人格缺陷隱藏得天衣無縫,而展現出令人欣賞的另一種人格特徵。
暴力因數如何被激發?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們應該意識到,受害者雖然作為媒體輿論支持的一方,但是否就真的毫無責任呢?當家庭暴力的第一拳打來時,也許受害者也需要認真地檢討自己。是否是我們自身的一些行為,引發了他體內深藏的暴力因數呢?
目的性依附
有一些婚姻,是帶有目的性依附的特徵的。當婚姻的出發點純粹是獲得某種物質利益、自我提升機會和功利性價值互補的時候,向這樣的婚姻要求角色尊重與情感和諧本身就是一種目標錯位。
價值觀矛盾
對於受害者來說,有一種現象非常普遍。《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的家暴受害者梅湘南,遭受丈夫的猜疑和暴力傷害,卻因為傳統的“尊嚴”和”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不斷忍耐以維繫家庭完整,期盼丈夫的轉變,反遭更深的猜忌和更恐怖的暴力。
為什麼第二次家暴會在同一個受害人身上出現?為什麼要給施暴者第二次機會呢? 因為對於受害者來說,她們無法在眾多價值中做出取捨:有的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有的是為了維持傳統的面子,還有的甚至是為了顧及施暴者的利益。但結 果是相同的——因為忍讓,助長施暴者的暴力。
甚至有的民警在對施暴者進行執法時,卻遇到受害者挺身保護施暴者的情況。
對受害者來說,人格尊嚴與人身保障在天平的一端,而面子、孩子和家庭整體利益在天平的另一端。哪一邊對受害者更重要呢?自身的利益與家庭的利益,身體的損害與面子的損害,這就是在價值觀層面困擾受害者的矛盾。
最後,我們不得不說,家庭暴力的責任從來就不是單方面的。
自我,涉及到對自身的價值評價與行為控制等等。具體的說,比如“我這麼做對不對?”“我是否受到了忽視?”“他對我的評價是不是侮辱?”都可以視為其外在表現。而婚姻,就是夫妻兩個獨立“自我”之間的對立統一。兩個“自我”之間統一得不好,就形成家庭暴力的動機。
比如一個丈夫,在單位受了氣或者經營虧了本,他的“自我”正處在一個情緒低 落、挫折感氾濫的情況下。而當他疲憊不堪的回到家中,妻子因為他“忘了給我買化妝品”而不依不饒。妻子認為:你窩囊,而且我必須讓你認識到我的需求不容忽視。丈夫認為:你自私,而且我必須讓你記住不要對我指手畫腳。
兩個“自我”產生了矛盾,家庭暴力一觸即發。而實際上,夫妻都是家庭暴力的製造者,也必將一起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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