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鐘意,用,咩,標點符號?

柳絮 於 25/07/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正值大家熱烈討論鄺俊宇亂用標點,我也來插一筆,說說柳臣最喜歡的標點符號。
省略號是我最喜歡的標點符號。
不是三點,不是四點,是六點橫越兩格的省略號。
以前在學生時代特別懶惰,因為功課簿上都劃滿格仔,那寫上一個省略號,就可以合情合理地佔了六格字數,趕上交功課的字數下限。
現在不用再濫竽充數,卻仍然鐘愛這一省略號。

省略號,為什麼要省略?省略什麼?是一門學問。
一般來說,不必寫下的字就是「冗」,冗字冗句直接刪去,根本用不著故意告訴讀者這裡省略了一些廢話。
必要寫下的,又不能省略去。省略號的妙用,就介乎必要與不必要之間。
甚至乎可以說,省略號只有在它必須要省去的時候才能用,絕不能像鄺俊宇的逗點一樣,愛怎麼加就怎麼加。
那為什麼省略號不是必要?因為它完全可以由句號代替,只是句子就平淡不少。

像是「這是他對我,最大的復仇……」->「這是他對我,最大的復仇。」
「他又再一次望向手心的硬幣……」->「他又再一次望向手心的硬幣。」
句子仍然成立,亦不構成病句。所以什麼時候用省略號,完全取決於作者的功力,下得妙便如畫龍點睛。

那我會說省略號是「必須要省去」的時候才用,又是何解呢?
源於省略號能告訴你有些事,話已完,但意未盡。亦點可能在表達作者的心情,可能在沈澱角色的情緒。
如果一一用文字描述清楚,就會令文字變得煩瑣,讀者亦失去了幻想的空間。
於是作者左思右想,最後決定與其大花洋洋十幾字畫公仔畫出腸,不如在收筆之際,輕輕留下六個小圓點,仿佛只是想讀者多停六厘秒,再細味一下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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