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認識你,就沒有人討厭你。

柳絮 於 09/02/2018 發表 收藏文章
上一篇文先話「做你自己」唔等於好(未睇〈識寫小品文一定識寫小說,識寫小說未必識寫小品文。〉既推薦你先睇吓),今日又講吓「唔做自己」又有咩問題。
有作者岩岩開始寫作時,無辦法接受「有讀者討厭自己」呢件事。
因為佢以前寫文從來都唔需要接受批評,但係當作者公開寫文,就或多或少會有人討厭同批評你。
柳臣見唔少心理質素唔夠硬既作者,會有兩種反應,一開始係質疑係咪自己做得唔夠好,繼而甚至會縮番入自己個溫室入面,去番「寫自己喜歡寫的,寫給自己愛看就算,不理會有沒有人看。」個個「做自己」既狀態。

但如果你心水清,你就知道其實唔係憎你既人多咗,只不過你以前冇人識,冇人識你,自然冇咁多人批評你。
有一百個人睇你既文,有十幾個人唔鐘意你有幾出奇?再加上九十個鐘意你既人,可能只有一兩個會留言話鐘意你,相反唔鐘意你既人,就會好樂意留個言去批評你。
身為作者,柳臣都明白有人話自己寫得垃圾,當然會唔開心。
但係你可以視為係你「被討厭的權利」,個個留言鬧你既人,無論佢講咩都唔會有人批評同討厭佢,因為根本冇人識佢。
佢就只可以黎你呢個會被睇到既平台享受「討你討厭」的福利。
所以你大可以俾自己一個比例去接納呢啲批評者,打個比如當我一篇文有一萬人睇,我容許有一千人唔鐘意呢篇文。
如果多過一千人唔鐘意,我再反省自己篇文有咩寫得唔好。否則,呢個世界只有一成人唔鐘意我,有咩咁值得我重視呢?
再具體啲如果你真係好在意啲留言既,同樣可以比一個比例佢,十個?二十個?
無論你做得幾好,愈多人認識你,就愈多人討厭你。呢個係公開寫野無法避免,必須要背負既重量。好多時討厭你既人既比例其實好低,只係我地主觀放大咗個一兩個人。
你真係咁害怕批評的話,記住一句話:沒有人認識你,就沒有人批評你。
唔通你為咗唔被人討厭,就「唔做自己」咩?

總結兩篇文:寫小品文要做得「好」,但看待留言既時候就要做「自己」。
好似精神分裂咁,但係講到底個分別只係因為文章係俾讀者睇,而留言係俾自己睇。自己睇既野,自己開心就好。
要柳臣好誠實咁講,我甚至熱愛每個留言鬧我既讀者,因為每當我見到一個讀者留言批評我,我都會即刻將佢倍大一百倍,繼續諗:「正!又多一百個人睇到我篇文!呢個就係我公開寫作既原因!因為我想多啲人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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