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與文人

柳絮 於 30/05/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據說外國曾有科學家做過一項實驗,他們教會一群猴子金錢的概念後,猴群間第一項變化就是賣淫的衍生。由此可得,金錢是娼妓的主要催化劑。套兩句老話,既有人說「萬惡淫為首」,亦有人說「金錢乃萬惡之源」。兩者沆瀸一氣,的確沒有誰比誰高尚。

妓女可以說是古今中外最難趕絕的職業。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妓女。一種出賣肉體維生的「職業」,雖然從沒有人把它填到「我的志願」一欄上,但實際投身這一行的男女,往往不計其數。這群沒有謀生能力的女子,只能靠出賣自己的身體維生。但是別以為,出賣肉體的妓女就必須國色天香,有多年輕貌美。更多時候,買家只是想要尋找短暫的發洩。待情緒與慾望冷卻後,買家根本不會再記得貨物的模樣。對於妓女,我覺得是可憐的。

隨著時代變遷,妓女亦由見不得光的地下產業,變成一度炙手可熱的援交。由生存變成生活,把出賣自己發揮得更淋漓盡致。妓女這職業的存在變得愈來愈「合理」。對於援交女,我覺得是可悲的。但是再多想一想,我又有什麼資格覺得他們可憐可悲呢?

曹丕《典論.論文》中這樣說:「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不論是古代的「文以載道」也好,還是近代的「性靈說」也好,但凡文人寫作皆為著自己所相信的信念。即使說不上有多神聖,但起碼忠於自己。

但是如果把「錢」這個概念加進來之後呢?一群文人猴子只怕十之八九都得開始賣淫。

文人拿著筆桿,做起妓女的工作,便應該稱作文妓。妓女出賣自己的肉體賺錢,文人出賣自己的文字賺錢,分別在那?分別在於文人仍恬然不恥做得津津有味。文人要生活,就得拿筆寫字換取金錢。寫那高深冷僻的文章自然無人問津,無人問津便得行乞。叫文人拿個破碗到街邊行乞,他們是拿不下面子了,於是只好寫點於世界無甚意義的廢話文章。每每出賣低能的共鳴。他們倒是一堆很懂得見風使舵的市場投機者,早年曾換了個詞,高叫幾聲市場文學、流行文學,把自己的文字出賣得一乾二淨。寫著連自己都不相信的事,讓讀者成為文章的買客,到自己的文字裡尋找短暫的發洩。

這種誰也看不起的文章,偏偏萬人空巷;就像誰也看不起的妓女,偏偏生意興隆。

過年時和老朋友聚在一起吃年飯,一位朋友問道:「昨天某某平台刊登那篇文篇,真的有用嗎?」

我笑說:「別傻了,當然是隨便亂說的。」

朋友給了我一個白眼,我還他一個白眼:「還不是因為你們愛看啊!沒人看的文章沒錢,為什麼要花時間寫?」

話吐出口之後,我才意識到,可憐與可悲的人,可不單是妓女。

就像正在寫這篇文章的在下,也不過是一文妓。胡亂拼湊,在白紙上塗鴉一番,改個吸引人的標題,把讀者騙進來,好換點啤酒錢。二十一世紀的文章,大多也不過如此。
標籤:   賣淫  妓女  我的志願  文人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 sunny014 於 01/06/2017 評論 NO. 1

    同意六樓,作者未免以偏蓋全了
    職業大多是出賣知識、勞力而已
    真正不用出賣的,大多是在金魚缸裡,那些連功課都懶得做的業餘炒家吧,他們又比妓女高尚多少?

  • 梁博文 於 08/06/2017 評論 NO. 2

    廢up

  • 梁博文 於 08/06/2017 評論 NO. 3

    如果咁嘅講法,
    所有出賣而去換取酬勞嘅都係雞啦。

  • 閒雲野鶴 於 08/06/2017 評論 NO. 4

    文字換金錢?有種網絡評論員叫五毛,出賣良知,聯群結黨虛構和諧,對社會遺禍遠超住何妓女、任何職業。

  • Canta13 於 08/06/2017 評論 NO. 5

    一篇文章,可以立言濟世,可以粉飾太平;
    一副身體,可以保家衛國,可以HJ2Q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