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理判事判》 法官職人劇 眼見不為憑

說劇。戲心話 於 01/02/2018 發表 收藏文章
《理判事判》又譯《鋌而走險/法官男女》為韓國SBS於2017年11月22日起播出的特別劇。此劇最吸引人之處,除了是罕見題材的法官職人劇外,同時結合司法與權力間的拉扯,並將法官面對審判內心的拉扯真實呈現。

在劇中,朴恩斌所飾演的李靜珠,是首爾地方法院史無前例的不定時炸彈,一名不懂變通的固執法官,並且擁有情緒調節障礙,因為哥哥遭人陷害,成為死刑犯還被人殺害,身為法官的李靜珠決定還哥哥清白,四處奔波奮戰。(因此本劇也有不少懸疑追兇的燒腦情節,同時藉此深入法官的內心,可以說是按了播放,就會捨不得暫停的一部劇。)
左:朴恩斌飾李靜珠;右:池承炫飾崔景浩(李靜珠的哥哥)

延宇振飾演的史以賢,從小就夢想成為受人尊敬的法官,擁有冷靜的頭腦和溫暖的心靈,他和李靜珠因為被分配到同一個法庭,在緣份的牽引下,開始一段既是同事、競爭對手,在相處下漸漸成為相愛關係。
司法給予一般觀眾很大的權威,同時也產生不少距離感,此劇不僅有法官,劇情中伴隨著少部分的檢察官與律師的情節,透過罪案與案例間的真實生活,其所面臨的糾葛,司法人員畢竟是人不是機器,在做所有的審判,所謂的公正難免還是會存在個人的「情感」,但這不能也不應該影響其判決,需要將之降到最低,如何將自由心證運用得妥當,是此劇最精采呈現的核心。

劇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情節是,地方法院的首席部長其女兒所發生的毆打事件,因為沒有實際的參與施暴,只是受到威脅而協助拍攝影片,因此需要繳交悔過書,但是她拒絕並表示:「寫悔過書有什麼用,如果再重來一次,我還是會因為害怕而幫忙拍攝影片」。在社會上其實有些許的犯罪行為,並非出自於本意,而法律的意義並非流於形式,應是為了維繫真正的正義、為了聆聽社會上弱勢群體的聲音而存在。

本劇最具彰顯的核心–眼見不能為憑,無論是從劇中的情節,或是從生活周遭上來思考都令人為之恐懼,但這就是大多數人的人生,我們往往會選擇性的接受與承擔,時而選擇視而不見,時而選擇眼見為憑,但說實話,其實每個人的內心都是一覽無遺的,寧願擁有一無所知的另類幸福,也不要一知半解的令人痛苦。

圖片來源: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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